深刻认识物业服务风险,加强防范预防管理

      第一,风险与物业管理风险的概念


      风险是指因未来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可能损失,是收益或结果偏离期望值或平均值的可能性。物业管理风险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企业或企业以外的自然、社会因素所导致的应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意外损失。


      物业管理的风险类型包括早期介入的风险、前期物业管理的风险和日常管理的风险,其中,日常管理的风险按行为主体分类,可包括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和接受物业服务过程中的风险,物业管理项目外包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市政公用事业单位服务过程中的风险、物业管理员工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和公共媒体宣传报道中的舆论风险等。


      第二,物业管理风险的内容


     (一)早期介入的风险


      早期介入的风险主要包括项目接管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和专业服务咨询的风险。


      1.项目接管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有的物业管理企业在还没有确定取得项目接管权的时候,就投入了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未被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不仅蒙受人、财、物的损失,企业的品牌形象也受到了损害。


      2.专业服务咨询的风险


      早期介入涉及面广、时间长、技术性强、难度高,当物业管理企业不具备足够的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能力和物业管理操作经验的人员全过程参与时,难以发现在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其提供的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也可能出现不足和偏差。此外,如果不能与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有良好的沟通和配合,早期介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将得不到重视和采纳。以上两个方面都有可能导致物业建成后管理运作中的一定风险。


     (二)前期物业管理的风险


      前期物业管理的风险有许多方面,但最主要的是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1.合同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物业管理条例》26条规定:“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因此,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物业管理企业随时有可能被业主大会解聘。一旦被提前解约,企业对物业管理项目的长期规划和各种投入将付诸东流,企业将蒙受损失。但如果企业过多局限于这一因素,致使前期的规划和投入不到位,可能会带来操作上的短期行为,也会引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和冲突。


      2.合同订立的风险


      在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物业建设单位居于主导方面。而且物业相关资料的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商业经营用房的移交,空置房管理费缴纳等均需要物业建设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建设单位在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能会将本不该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的风险转嫁给物业管理企业。此外,一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取得项目管理权,在签订合同时盲目压低管理费用,这将影响到接管项目后正常经营的维持;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清晰约定有关责任,或忽视免责条款,甚至作出一些难以实现的承诺,致使在接管后发生不测事件(家中财产被盗、人员伤亡等)时,处于被动局面,在合同内容上的疏忽都有可能成为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索赔的理由。


      3.合同执行的风险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委托性质的集体合同,由建设单位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虽然这种合同订立行为是法规规制的结果,但在业主入住和合同执行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法规知识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发生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部分条款和内容不认同、不执行,从而引发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前期物业服务阶段处于各种矛盾交织的特殊时期,工程遗留的质量问题、设备设施调试中未妥善解决等问题,都会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由此引发的对前期合同的争议和纠纷,若处理不当,将会诱发管理风险。


     (三)日常物业管理的风险


      日常物业管理的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使用物业和接受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二是物业管理日常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业主使用物业、接受服务中发生的风险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装饰装修,不仅会造成物业共用部位损坏、安全隐患和邻里纠纷等,增加物业管理的运行、维修和维护成本,还会使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一定的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责任。


    (2)物业使用带来的风险


     在物业日常使用过程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使用出现不当行为和不当使用的情况,如高空抛物、改变物业使用功能、堵塞消防通道、损毁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等,是难以确定责任人的;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因物业的“瑕疵或当事人的疏忽”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风险。


    (3)法律概念不清导致的风险


      在公共安全、人身财产的保险和财产保管方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往往对物业管理安全防范主体的责任认识不清,误将本应由公安机关或业主自身承担的安全防范责任强加给物业管理企业,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纠纷增加,物业管理企业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造成不必要的消耗,承担额外责任。


      2.物业管理日常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管理费收缴风险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由于各种原因缓交、少交或拒交管理费,是物业服务活动中比较突出的问题。由于物业管理企业普遍缺乏有效的追缴手段,收费风险是物业日常管理服务常见的风险之一。


    (2)替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存在的风险


      在公用事业费用(如水电费等)的代收代缴以及公共水电费分摊中,物业管理单位居于收取和缴纳的中间环节,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及时、不足额缴纳相应费用,势必导致物业管理企业蒙受经济损失,承担其不应有的风险。


    (3)管理项目外包存在的风险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外包是物业管理运作中常见的现象。在对项目外包单位的选择,以及合同订立、实施管理的诸多环节中,物业管理企业虽然可采取多种手段加以控制,但潜在和不确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如选择的专业公司履约时,专业服务行为不符合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虽然物业管理企业可通过要求整改予以解决,但其后果往往是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仍将责任归咎于物业管理企业。


      (4)物业管理员工服务存在的风险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员工违规操作引发的问题,按照法律上称为的“雇主责任”,物业管理企业也将承担其下属员工不当行为的赔偿责任。


     (5)公共媒体在宣传报道中的舆论风险


      在物业管理操作中,由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矛盾化解不及时、投诉处理不当和与各方沟通不及时等,均有可能导致物业管理的舆论风险。舆论风险不仅会影响物业管理企业的品牌形象,而且会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第三,物业管理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风险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在一定条件下还带有某些规律性。虽然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但可以通过努力把风险缩减到最小的程度。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主动认识风险,积极管理风险,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以保证物业管理活动和人们生活正常进行。


物业管理风险防范的具体措施应根据物业管理活动时间、地点和情况的不同区别处理,总体而言,物业管理风险防范可从以下六个主要方面进行把握。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学法、懂法和守法,物业管理相关合同在订立前要注重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合同服务的约定应尽可能详尽,避免歧义。


      在合同订立中要明确相关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收费事项、违约责任、免责条件和纠纷处理的方式等。在参与投标、接管项目和提供服务等各个环 节中自觉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并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风险防范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公约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物业管理企业要抓制度建设、抓员工素质和抓管理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员工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改进经营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管理中要特别注意对事故隐患的排除,在服务区域的关键位置,设立必要的提示和警示标牌,尽可能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妥善处理物业管理活动相关主体间的关系。


      1.妥善处理与业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在向业主提供规范、到位、满意服务的同时,应通过业主公约、宣传栏等形式向业主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帮助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主任意识、消费意识和合同意识,使他们既行使好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2.妥善处理与开发建设单位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要通过加强早期介入,帮助建设单位完善物业项目设计,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等,努力引导建设单位正确认识物业管理活动。


      3.妥善处理与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及专业公司的关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此规定,与有关单位分清责任,各司其职。对分包某项专业服务的清洁、绿化等专业公司,要认真选聘,严格要求,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


     4.妥善处理与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关系,积极配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行政主观部门、街道办、居委会对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5.物业管理企业应重视企业的宣传,建立舆论宣传的平台,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要与政府、行业协会、业主大会和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在风险与危机发生后,应当从容应对,及时妥善处理,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争取舆论支持,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6.适当引入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比如为其接管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购买保险,若发生楼宇外墙墙皮脱落伤及行人或砸坏车辆等意外事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风险管理是一门新兴的管理学科,它是以观察实验、经验积累为基础,科学分析为手段。因此,物业管理企业要重视研究风险发生的规律,加强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应当建立事前科学预测、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妥善解决的风险防范与危机管理机制,把握风险的规律性,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规避、转移和控制风险,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风险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来防范风险和应对紧急事件。